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切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育人质量行动计划》(皖发〔2020〕6号),结合安徽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着力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突出德育实效。建设德育工作体系,认真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开展升国旗、唱国歌主题教育。强化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强化法治意识养成,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广泛开展先进典型、英雄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完善德育教育资源。按照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要求,坚持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认真开设好思政课,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与中小学结对共建。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认真开展好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
提升智育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展核心素养。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组织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推进书香校园、书香家庭建设,促进政府、学校、企业共同创建城市阅读空间和乡村阅读空间。
强化体育与健康。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落实国家监测制度,实施省、市、县、校四级监测体系。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规范开展课余体育锻炼,切实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运动,加强校级运动队建设,引领带动学校体育活动开展,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完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布局,推进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开展区域校园足球联赛。推进“师生健康、中国健康”行动。健全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共同参与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端正学生读写姿势,做好眼保健操,保障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达到规定标准。
增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建设一批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推进城乡学校少年宫建设,学校要设置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
加强劳动教育。建立劳动课程和劳动实践评价标准,将劳动实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形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优秀品质,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建立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监督机制,加强县级统筹,确保劳动实践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
(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增效减负。
优化教学方式。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遵循教育教学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更加注重面向人人,更加注重因材施教,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和探索精神,尤其要关注低年级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创新优质教育资源研发方式,开发适应不同师生需求的优质课件;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利用智能学习空间,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全过程进行精准分析评价,协助学校和教师及时改进教学。学校要高度关注每一位教师的课堂教学状态。
加强教学管理。制定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市县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初中七年级做好小初衔接。学校要因地制宜,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创新备课形式,提高备课质量,认真制定教案,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规范常规教学行为。
完善作业考试辅导。市、县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实际制定中小学作业考试辅导指导意见。学校要建立学生作业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分层设计的校本作业,加强对作业数量、质量、批改、讲评的常态监管,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对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建立学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和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完善政策支持措施,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三)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规范校本课程。
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教材管理办法,制定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南,并建立审议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完善地方课程教材编写、审查、修订、选用、退出机制。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要全面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增强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密切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增强学生选择学习的机会,满足持续发展、个性发展的需要。县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校本课程监管,构建学校间共建共享机制。学校要提高校本课程质量,制定校本课程教师指导手册,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课程内容,创新课程形式。实行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配备和定期更新机制。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育“四有好老师”。
全面提升新时代教师素养。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完善师德规范,强化师德考评,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实施教师全员轮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教学基本功,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提高规范汉字书写能力,加强教师法治意识培训,提高法治素养。继续实施“国培计划”、省级培训,实施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工程,构建教师可持续发展梯级培训机制,设置结构合理、分级实施的教师专业发展梯级培训课程体系。建立乡村教师集训制度,落实乡村学校艺术体育教师专项计划。
大力提高班主任专业水平。建立班主任队伍选聘培训管理机制,提高班主任组织管理和教育能力。建立名班主任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行职称晋升“班主任”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五)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保障教师权益。
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管理、统筹调配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在县域范围内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年度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在校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按学年动态调整学校编制配备。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无校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配备,配齐配强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重视少先队辅导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实行“定向公费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型教师”。完善教师岗位分级认定办法,适当提高教师中、高级岗位比例。
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落实教师优待办法,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切实落实学校分配自主权,并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完善师生权益保护及纠纷处理制度。
(六)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激发学校活力。
全面提升校长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完善选任机制与管理办法,推行校长职级制,实行任期制管理,开展任期目标考核评价,推进优胜劣汰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实施中小学校长领航工程,构建选拔、培养、使用与管理于一体的中小学名校长持续发展梯级建设体系,构建校长持续发展梯级培训课程体系。建立省级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造就一支省内知名、国内有影响的名校长队伍。完善校长“省培计划”,开展校长国内外研修。
激发学校生机活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学校发展评价导向,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教育行政管理清单制度,依法将学校权力和责任规范清楚;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严格控制与教育无关的辅助性任务。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
(七)建设高水平教研员队伍,发挥教研支撑作用。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完善省、市、县、校教研体系。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应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全面开展以教研员、督学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学校教学常规视导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员的指导服务作用。推进学科特级教师工作站和学科教研基地建设。建立区域内校际联合集体备课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学校连片集体备课、城乡学校结对备课、教研员指导式备课等。
(八)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质量评价体系。
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监控信息网络,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学生辍学迅速反应机制和行政督促复学机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进一步提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水平。完善安徽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通过安徽省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各中小学和教师要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执行国家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有效推进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各市县因地制宜实行学业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强化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九)落实教育发展保障行动,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体育场地场馆设施建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逐渐达到国家标准。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加快智慧学校建设,到2022年,实现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乡村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智慧学校建设要求,城镇中小学基本建成智慧学校,基本建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力度实施农村中小学和看护点在线课堂常态化教学。科学规划城镇学校布局,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完善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加快新兴人口聚集区学校建设;对城镇小规模学校进行改建扩建,增强容纳能力,坚持区域统筹、分校施策、多措并举,全面消除大班额,加快实现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大力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省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到2022年达到20%,到2035年超过95%。
(十)重视家庭教育,实施家校协同育人。
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构建组织管理、指导服务、队伍培养、引领评价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建立家教讲师团和志愿者团队,深入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树立和宣传先进家庭典型,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责任。党政有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要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教育局局长。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要至少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抓好学校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推动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教育教学发展优势。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落实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切实管好学校。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建工作。宣传部门要抓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教书育人良好氛围。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学校编制核定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配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土地供给和学校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为学校招聘教师提供支持。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信、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推动提供更多儿童优秀文化产品,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党委政法委要协调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收费、广告、反垄断等监管工作。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妇联要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做好少年儿童有关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将其作为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完善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力度,建立专项督导与常规督导相结合的督导体系。
(四)营造良好生态。各级党委和政府、学校、家庭、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使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在服务于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中,更好地发挥奠基作用。
铜陵市教育局 主办 铜陵市义安北路42号 联系电话:0562-2832980
皖ICP备05012975号-8 技术支持:安徽九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3876490 次